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补偿范围,确立了其收益机制的“第三块拼图”。
新能源装机狂飙,储能成“刚需”
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已达38.9亿千瓦,全年新能源新增装机434GW。
新能源的随机性和波动性给电网稳定运行带来挑战。新型储能作为重要的调节资源,已经成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刚性需求。
我国储能产业已实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144.7GW,同比增长85%,是“十三五”末的45倍,增速领跑全球。
国家首次为独立储能发“工资”
114号文最大的突破在于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将独立储能与煤电、气电、抽水蓄能一同纳入容量电价体系,根据文件规定,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这次改革体现了‘同工同酬’原则。
储能电站迎来“保底工资”
新型储能完整的收益版图已成型,主要包括三大板块:电能量市场收益、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和容量电价利益。容量电价机制的落地,将给新型储能系统带来一大笔“保底工资”,显著改善独立储能电站的收益模型。
114号文还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实行清单制管理。具体项目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这意味着纳入清单的优质储能项目将获得稳定的容量收益,而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则无法享受这一政策红利。
2026年或成独立储能市场化元年
容量电价政策对储能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随着强制配储政策的调整,过去占据储能项目总收益50%—60%的容量租赁收益将逐渐减少,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恰逢其时。全国性容量电价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推动储能市场的良性增长,2026年将成为独立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元年。
从“身份补偿”走向“同工同酬”
114号文还勾勒了清晰的机制演进路线图。当前阶段侧重于分类完善各类电源的电价标准。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连续运行,未来将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这一机制将打破电源的身份界限,以“可靠容量”作为统一标尺。这意味着煤电、气电、储能等不同主体将在同一起跑线上,基于对系统的实际顶峰贡献获取补偿,真正实现同工同酬与公平竞争。当越来越多的储能电站开始领取这份“保底工资”,中国的能源转型也悄然迈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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